伦敦2017年1月31日电 /美通社/ --
上诉法院已判 PetroSaudi 胜诉,要求向其全额支付备用信用证项下款项。
该上诉法院的裁定驳回高等法院之前的判决。高等法院在此前的判决中表示,该签约方在法律陈述上存在欺诈行为。负责主持本场上诉的 Christopher Clarke LJ 认为,该签约方的理解不仅“完全不存在欺诈性”,而且事实上“与我得出的结论相同”,并且“符合良好的商业意识”。
2009年,PetroSaudi 与委内瑞拉国有石油天然气公司 Petroleos de Venezuela, S.A. (PDVSA)签署钻井合同。正如本次判决所称,“委内瑞拉有拖欠付款的历史”,为确保 PDVSA 付款而采用自主备用信用证。采用备用信用证的商业目的是确保本案中的收款方 PetroSaudi 能够根据主合同的规定,从信誉可靠的银行那里获得付款,无论这些款项是否存在争议或者合约对方是否没有能力支付。在委内瑞拉这种付款风险较高的国家,提供信用证是一种标准的商业惯例。
合同签署后,PetroSaudi 为 PDVSA 提供了钻井服务,金额共计1.29亿美元。双方一致商定的付款期限已过,而发票均未支付,因此将此项付款争议提交仲裁。其礼律师事务所(Clyde & Co)合伙人、本案首席律师 David Bennet 表示:“毫无疑问,该裁决强烈支持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及其总理事会的行为、诚信和专业精神。”
最终裁决认定,信用证项下的付款受到不当限制,而上诉方 PetroSaudi 有权要求开证银行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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