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信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强化环境技术评价,推进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加快建立以第三方评价为主的新型环境技术评价制度体系,完善与环境技术评价相关的配套技术文件。开展环境新技术验证评价,加大对通过验证技术的推广应用。在各类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示范应用。完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以政府采购、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加速环保高技术转化及其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提高环境标志产品和环保产品认证质量,加大对获证产品的扶持力度。建立环保先进适用成熟技术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公布有关技术信息。
山东国信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鼓励环保产业联盟和区域产业集群建设。支持企业以优势互补为基础组建环保产业联盟,以多种方式逐步形成上下游产业链较为完整、产业结构比较健全的环保产业集群。依托国家生态工业园、环保产业园等平台,统筹规划、强化评估,在特色环保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培育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工程建设和运营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环保产业集聚示范区和试点基地。
山东国信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环保产业“走出去”战略。加强环境领域国际合作与国际环境技术转让,大力推进我国环保产业外向型发展。培育环保产业出口基地,制定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推动由以单机出口为主向提供成套产品和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国际工程总承包转变。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鼓励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鼓励企业到境外为我国投资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提供配套的环境技术服务。
山东国信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协调配合,创新实践,促进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无诉讼。各地应进一步理顺环保产业管理体制,建立协调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宏观调控。鼓励有关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有利于进一步充分发挥环保部门作用的环保产业发展组织机制。承担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工作的地方环保部门还要主动协调发展与改革、财政等部门,统筹指导环保产业的发展,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国信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促进政策出台无诉讼。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有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价格税费、用地用电、人才科研、调查统计等政策措施,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积极创造有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不干预环保产业供给侧,不人为设置新的许可增加企业负担,不谋求部门和个人利益。
山东国信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分解责任。环保系统应把环保产业管理的职责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加强环评、工程验收、监督执法等环保部门自身职能与环保产业发展有效结合的认识,在各项环境管理中积极探索强化环保产业导向的措施和方法,形成管理制度措施驱动链条,形成环保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山东国信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级环保产业协会、学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协调、行业自律、市场规范、调查统计、环保技术交流、科技创新与评价、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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