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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66个县执行中档最低工资1380元/月

作者:914922476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7-05-19 16:42

  5月9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沿用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会研究制定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介绍介绍,为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去年我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一段时间内,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我省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虽然今年一季度我省经济出现较多向好变化,总体形势好于预期,但鉴于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实体经济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为减少企业用工成本,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决定我省今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沿用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即: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是每月1260元、1380元、1500元;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3.2元、每小时14.4元、每小时15.7元。

  虽然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但会研究制定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全省166个县选择执行中档最低工资

  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那么2015年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执行情况如何?陈泉介绍,最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完成了我省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评估显示,2015年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得到全面执行,全省183个县(市、区)中,有17个县(市、区)选择了最高档1500元/月,166个县(市、区)选择中档1380/月元,最低档1260元/每月没有地区选择。

  此次评估,在全省21个市(州)和不同行业企业中开展,以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等劳动密集型为重点。参与企业1224户,涉及职工68万余名,共中非公企业936户,涉及职工43万余人。

  参与评估对象中100%的企业劳资负责人和90%以上的劳动者,知道本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参与评估的企业绝大多数落实了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劳动报酬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没出现因为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问题引发的投诉、举报案件或劳动争议案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在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维护低收入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用用。

  评估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提高了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2015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幅度为10.4%,略高于我省2014年GDP增长率8.5%。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使低收入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主要受益群体包括三大类:住宿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中的简单体力劳动者(不含重体力劳动者);对体能、技能和知识等要求不高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岗位劳动者;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解决就业困难人员而聘请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近16万劳动者。

  最低工资与工资指导线的区别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具有法律强制性。而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G3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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