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上海专业回收汽车协会的数据,到2013年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37亿辆,其中绝大部分是常规能源汽车。业内专家认为,随着我国报废汽车数量的急剧增加,传统的简单拆解报废汽车后,直接交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的回收方式已经不可取。如何与其他相关产业协同合作,深挖报废车回收的可利用价值,提高其钢材、零部件再生利用率,达到“变废为宝”的目的,将成为未来我国汽车及相关产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国家交通部法规, 机动车报废流程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收车,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3、解体厂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如果查出是盗抢、事故逃逃逸车则会通知相关部分处理,如不是车辆不存在以上情况,则进入4.
4、按法规规定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它营运车辆进行现场监销,留存监销后照片,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及《监销机动车唯一性确认表》上签字,解体厂填写监销台账。在第4中会出现需要进一步拆解和二次监销的车辆,遇到这类情况进行二次监销,解体厂留存数码照片档案,填写拆解台账,可利用零件标明汽车报废回收字样后可以销售。
5、经过4中说到的两种情况后,解体厂整理档案资料后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续,地区分所审核后出具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6、解体厂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
我国现有报废车回收利用主要以金属材料再利用为主,拆解后作为废钢就近依托冶金企业进行再利用,政府一直以来都将其作为特种行业管理。2001年6月16日开始实施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07号令”)规定,回收单位要及时对收购的报废汽车进行解体加工,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车架和转向机五大总成主要件,必须作为废钢铁处理,禁止出售报废汽车和上述总成。2010年7月20日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作为“307号令”的修订,将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生产者责任和监管体系等众多新理念体现出来。
上海报废车回收和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当前格局是散乱而不规范;一旦任由其迅速发展,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问题;政府需在促进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背景下,上海龙滨报废车回收公司愿携手同仁,对这个行业梳理、规范和培育并行,促使其健康发展。
(G3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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