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年底开始,成都的街头巷尾出现了一列列排放整齐的共享单车,共享单车由于其方便快捷逐渐成为了很多城市人们喜爱的出行工具。但流行的背后,共享单车存在的安全问题你思考过吗?比如骑共享单车被撞了应当找谁赔?怎么赔?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站在法律的角度为你详细分析共享单车人身损害索赔问题。
共享单车使用人可从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索赔方式:
一、由事故责任人赔偿
共享单车使用人被其他车辆撞伤时,单车使用人应立即拨打112或110报警,同时留存现场证据(可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等待交警勘查现场并配合其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待收到认定书后,单车使用人可根据该认定书要求责任人赔偿相应损失。若责任人购有交强险或三责险,则可要求其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但此时需要责任人配合,否则保险公司很可能不会直接办理理赔,而是要求单车使用人通过诉讼程序索赔。
二、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保险公司理赔
现在市面上有少数单车运营企业已经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单车使用人购买保险,只要使用人发生了人身损害并符合理赔条件,便可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这避免了单车使用人需要找责任人配合理赔,所以不仅在时间上为单车使用人提供了便利,也在索赔程序上为使用人简省了步骤。但笔者翻阅了几家较为著名的运营企业的用户协议,其中并没有关于保险的相关约定。
故建议共享单车使用人在使用某一品牌的共享单车前先详细查阅APP上的用户协议中是否有关于保险事项的约定,也可以打客服电话咨询(注意保留录音证据)。当单车使用人被撞伤,使用人应当立即对事故现场情况、伤情等拍照留存证据,并将使用共享单车的APP页面截图保存,并立即联系单车运营企业和其保险公司,按照用户协议里规定的流程办理理赔。
三、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先行赔付
根据《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四节(四)条第5项的规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该文件效力层级较低,不具有强制效力,但其在行政管理上给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施加了压力,给共享单车使用人提供了一条更加便利、快捷的索赔途径。单车使用人可以根据先行赔付的规定越过事故责任人直接要求运营企业进行赔付,运营企业再在赔付后找相关责任人追偿。
需要提醒的是,因《意见》没有对先行赔付的条件作规定,部分运营企业很可能会在用户协议中为先行赔付设置多项赔偿条件,例如须提供能够证明事故发生时伤者正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证据、责任方具体信息,或办理先行赔付的流程和时间较为繁琐等。笔者建议共享单车使用人在使用某品牌单车时,先阅读用户协议中关于先行支付的约定或是询问客服;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注意采取拍照、录像、截取共享单车APP界面等措施保留证据,同时注意搜集事故责任人的相关信息,例如身份证复印件、电话等。同时及时联系单车运营企业办理理赔,并配合企业员工查验现场、做笔录。
骑共享单车被撞后,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
1、事故造成单车使用人死亡的情况: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家属的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事故造成单车使用人伤残的情况: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死者或伤者的实际情况,有城镇赔偿标准和农村赔偿标准的区别,且以上部分项目赔偿金额的认定需要有证据支持,根据各人不同情况,赔偿金额也会有较大差距。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建议咨询交通事故方面的专业律师。
总结以上三种赔付方式,笔者认为第三种方式最为便捷,对共享单车使用人更为有利,但每个事故由于发生的原因和情况不同,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在发生事故后,使用人应当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让他们给您一个最专业的法律意见,选择最适合您的赔付方式,以获得最大利益索赔。 最后,万帆律师提醒大家:骑车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安全隐患,更好的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
(G3商讯)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