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监管政策又有重磅消息放出:援引澎湃新闻消息,据一位互联网金融高管透露,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即将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设置了借款上限。
据爆料:将出台的《办法》第十七条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对此,资深P2P网贷平台易通贷认为,此项规定是此前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中“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条款的具体体现,但在实施层面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P2P网贷诞生最初,就是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或不愿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和其他群体提供融资服务,因此坚持小额化原则,致力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是P2P的职责和使命。
易通贷认为,P2P模式与传统银行不同,只有小额、短期融资项目才是P2P该触及的领域。易通贷积极合规发展,坚持小额化,用自律去规范和约束平台,同时也是用这种方式来引领行业向正确方向发展。不过,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小额”并没有具体界定,此次曝出的“第十七条”解决了究竟多少金额算“小额”的问题。
但易通贷CEO康文同时指出,如果按目前媒体透露的信息,最终落地的政策文件对“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进行限制,那么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目前各个网络平台之间尚没有统一的数据互通的机制,做好这项工作是实现此项规定的基础,也是防范风险的必然。无论如何,相信在《办法》落地乃至未来更细化的监管细则出台后,行业将迎来更规范、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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