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贷行业监管力度加强,但细则不明确的情况下,各平台是如何改进合规工作的?监管需要做哪些调整?
7月11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座谈会,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听取各金融机构有关工作汇报。鹏金所、红岭创投、财付通等机构受邀参加,介绍了自身经营状况、配合摸排工作情况、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和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明确了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规定了平台12条禁止行为,即12条“红线”。监管层给予各平台18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之后“踩线”的平台将遭到淘汰。
鹏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稿出台之后,鹏金所逐条对照,使平台运营符合规定。但是,意见稿在一些具体指标上应更加明确,进一步完善。对此,不少业内人士有相同看法。
以信息披露为例,意见稿规定平台应“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现在不少平台都会发布运营报告,披露交易、收益率、注册人数等数据,上海也出台了全国首个网贷平台信息披露指引细则,但具体哪些数据应披露、何时披露,仍没有“国标”,需要监管机构给出明确规定。
同时,意见稿也应该纳入投资者赔偿的内容。如果不合规平台出问题,投资者将面临较大损失。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也应给出具体说明。
此外,意见稿规定,网贷平台应选择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但由于细则不明确,银行担心为平台增信增加风险,且提供存管业务责任不明确,不少银行持观望态度,收紧了资金存管业务。鹏金所希望细则尽早明确下来,从而更好推进合规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