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国财网>>首页—国财网!网站地图 添加收藏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外籍人士6月起可申领广州“人才绿卡” 享受市民待遇!

作者:zgdx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6-05-30 11:24

   广州“人才绿卡”制度即将正式实施啦!申请“人才绿卡”后,外籍人士也可以享受广州市民待遇!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银行开户等都变得更加方便。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暂时没有落户意向的国内外领军人才可申请“人才绿卡”。有意向者可登录“广州人才工作网” (http://www.rencai.gov.cn/)以及市科技创新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申报指南相关内容。符合条件的人才和团队,自6月1日起,可登录相关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材料。



    “绿卡”可享受的九大方面待遇主要包括:可以办理最长有效期在5年的居留证件、可以参加广州市的职称评定、随迁子女可上公办学校,可享市民待遇购买自住房、可作为投资身份证明、可凭“绿卡”在市内任一银行开设账户、可以申领驾驶证、可以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持“绿卡”无须重复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购房方面,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购买自住房,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1套自住房。



    子女教育方面,“绿卡”持卡者符合年龄要求的、学前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具有报名参加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义务教育阶段,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按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在报考范围上享受与广州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申领“人才绿卡”须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广州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并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三条规定。 诚琛官网:http://www.chengchen.com.cn

 

分享到:

关键词:

更多精彩热图
更多今日推荐
更多最新标签
更多拓展阅读
商务合作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网站标签 企业邮箱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外籍人士6月起可申领广州“人才绿卡” 享受市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