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莹
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2015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先是在三月份的两会上受到李克强总理的肯定,紧接着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让业界“弹冠相庆”,随后在12月16日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频频露脸成为热点。就在大家普遍认为2015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确实已经达到巅峰之时,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呼之欲出的监管细则终于落地,对于网贷人而言这意味2016年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回顾2015年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几个标志性事件,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监管政策或是国家高层领导人物的肯定,对互联网金融的整体发展规划都作出了明确的指引那就是“良性发展、健康发展”。虽然在《指导意见》与《征求意见稿》中都有提出鼓励创新,但也不断强调“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而回看P2P网贷行业负能量爆发的原因,除进入门槛低外,监管的缺失也占据了比较重要的因素。而此次国家大力度监管P2P行业可以说从机构定位、资金存管、信息披露、风险防控等方面为纷乱的P2P行业建规立章。
资金存管或进入银行时代
跑路一直是困扰P2P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P2P网贷行业至今一直都存在的问题,探究其背后的原因除缺乏有力的道德约束外,也缺乏有力的政策约束。7.18《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资金存管制度,进一步规避了P2P平台所面临的道德风险。由于《指导意见》中对于资金存管的规定并不是很明确,所以在政策落地后,绝大部分p2p平台仍依靠第三方支付进行资金托管。而第三方支付托管的模式,是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客户交易资金账户,一个是支付备付金账户来实行资金分离。这样的模式表面上看似乎没什么问题,但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往往根据客户的指令进行操作,所以还是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平台跑路。所以,银行作为客户资金第三方托管机构在安全性上要更胜一筹。
在P2P细则意见稿出台后,第三十六条中明确提出了“客户资金存管”要求,同时强调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依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出的指令,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第二十八条 "客户资金保护"条款中,银监会确立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这意味着,银行已无可置疑的走入P2P网贷资金存管的世界。
银行存管门槛高
虽然监管细则已经大致明确了银行资金存管模式,但银行标准过高也是很多平台亟待解决的问题。有某位平台高管就曾透漏“目前银行的资金存管制度对P2P平台的要求非常高,有要求是国有或有国企参股控股,或是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到5000万之间,此外,对平台业务量、风控水平和高管背景也均有较高要求。”
从行业公开资料看来,目前对接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包括积木盒子、宜人贷、拍拍贷等。此外,有一些平台已经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例如e速贷、向上金服、搜易贷等。对于银行存管的高门槛,e速贷董事长简慧星表示“监管政策虽然一再强调资金存管制度,但是由于受行业过去一些负面新闻影响,银行对于P2P平台的谨慎选择也是合情合理的。e速贷在政策出台后,就积极与银行进行洽谈存管业务,这个过程也是非常艰苦和漫长的。经过对e速贷的综合评定,最后我们于11月份的时候与广东一家银行达成了合作,目前技术也正在对接中,预计2016年5月份就可以全面实现资金存管。”
监管细则的落地推进了P2P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而银行资金存管制度无形中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平台的运营成本。例如为满足银行门槛进行的自我升级成本、系统对接成本、对接后的资金存管费率等等。除了存管费用这种显性成本外,存管对资金使用效率和周转速度等方面的影响也是一种隐性成本。所以,在接入资金存管后,平台不等于上了保险,对其综合运营实力的考验也远不止于此。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