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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瓦房店雾霾背后供暖管理乱象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5-12-21 13:31

  辽宁省瓦房店市供热企业,存在审批不严、有法不依、重复编制审批供热规划,致使瓦房店市进入供暖季后大气污染加重。瓦房店市在供暖问题上存在多部门相互推诿、责任不到位,并网供热力度不够、乱批临时锅炉房,致使燃煤污染严重等供暖乱象。

  雾霾,牵动了全体民众的神经,治理雾霾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而在辽宁省瓦房店市,因重复编制审批供热规划、相关部门管理不规范引发重重问题,致使瓦房店市进入供暖季后大气污染加重。

  管理不规范引争议

  在瓦房店市经营供热企业的张文良讲述,2005年,瓦房店市祝华园区招商引资,在市政府优惠政策、祝华园区管委会的指导下,大连清华锅炉有限公司和北京鼎隆房地产公司联合在祝华园区成立大连鼎隆供热有限公司,市政府于2006年11月10日和2007年7月14日,专门召开祝华园区集中供热相关问题的会议,并分别下发了《会议纪要》(2006年60号和2007年27期)。而且在2007年27期会议纪要中提出了5点意见,其中,要求鼎隆公司提供“根据当前及预期供热能力,提供最大供热半径以及换热站规格、数量等相关数据资料”,鼎隆公司根据这个会议纪要意见将数据资料及时呈报祝华工业园区管委会,由管委会审核修改后上报市规划局。

  市规划局于2007年完成规划,整个祝华园区和北供济街北段两侧地区及市三高中以南周边地区为鼎隆公司供热范围。

  于是,鼎隆公司按照市城市规划建设审核批准的供热总体规划图要求,规划建设15座换热站。先后投资8500多万元,施工建设热源厂、热力站、南北两条主干网等工程,其中包括市三高中热力站,筹建祝华综合服务区热力站(规划3号站),已铺设热网直径DN500高温热水供热主干管线等。

  然而让张文良没有想到的是,在2012年鼎隆公司去请示城乡规划局,为祝华园区(三高中热力站)旁边新建居民小区(瑞银壹品)协商挂网供热时,被告知新建小区,规划局已批复给裕丰供热公司,而裕丰公司的热源在距小区2公里以外。

  张文良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鼎隆公司三高中热力站距离该小区仅一墙之隔,约20米,而且又在第一次的规划辐射内,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在 2010年发布,2011年实施的《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中也规定,新建的居住区,以不超过本街区供热范围为最大规模,一是考虑街区供热管网不宜跨出本街区的市政道路;二是考虑热力站的供热半径不超过500米,如果以本规定执行,显然小区供暖在鼎隆供热公司的供热规划范围内。“规划部门缘何舍近求远,将上述居民小区二次规划给其他供暖企业。如果相关部门采纳第二次的供热规划,那么就会导致供热资源浪费,而且又会给当地的环境造成污染,显然存在重复规划供热管网问题,此规划背后肯定有猫腻。”

  部门间相互推诿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张文良以城市供热规划涉嫌重复规划应予以纠正,向瓦房店市相关部分进行反映,几年来在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规划局和建设局两个部门来回奔波,但此事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2015年3月,瓦房店市政府召集市政府法制办、规划建设局、轴承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单位,针对张文良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协调,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解决原西郊、祝华工业园区供热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表述,市政府法制办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供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供热纠纷的程序和办法;市规划建设局(建设)要组织加快供暖专项规划编制,确保在5月前编制完成,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统筹协调提出解决供暖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意见等,通知于2015年3月13日下发各通知单位。

  2015年4月1日,瓦房店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关于鼎隆供热公司提出的重复规划问题的情况进行了回复,规划局在回复函中称规划局2012年8月批准的建设单位为瓦房店裕丰供热公司的《瑞银壹品小区供热管网规划平面位置图》并不存在重复规划问题。

  2015年4月9日,规划局又针对重复规划问题致函建设局,并在函中表述认为,《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属于供热行业具体的技术规范,依据该规范具体规定,来确定三高中换热站的供暖规模,应属于供热行业主管部门的职权范畴。

  2015年4月15日,建设部门对规划来函问题进行了回复,建设部门认为,2015年3月13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解决原西郊、祝华工业园区供热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市规划建设局(规划)要坚持依法行政、有错必纠的原则,对鼎隆供热公司提出的重复规划问题,提出书面明确意见。

  建设部门还在复函中提出,《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对供热执行主管部门职责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超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责的事项应由相关职责单位负责。

  最后提到,规划部门提出对瑞银壹品一期地块供热主题重新进行调整和确认问题因涉及重复规划问题,不是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决的。

  4月20日,规划局复函建设局,在函中表述:《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四条明确了“省、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明确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和管网布局”。

  4月23日,建设局又复函规划局,函件表述:因历史原因我市暂无供热专项规划,贵局2010年和2011年批复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区域性供暖专项规划,其法律效力需要贵局予以明确;贵局提出“从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角度明确存在涉及重复规划问题”,此问题并不是我局提出,而是贵局致函我局《关于鼎隆供热公司提出重复规划问题有关意见的函》鼎隆供热公司提出重复规划问题,是否是重复规划问题的认定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规划图的批复也不应该由我局解释说明。

  4月27日,规划局又致函建设局,规划局在函件中还是认为,涉及认定供热专项规划相关问题,应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最后又表述,关于规划批准并出具的供热管网(管道)总平面图或规划平面位置图的法律效力问题,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批准的供热管网总平面图或规划平面位置图是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其中一个要件,《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贵局在《函》中提到的规划图,我局至今未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日,市政府督察室对市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原西郊、祝华工业园区供热历史遗留问题出具了督察专报,并在专报中收纳了各涉事部门所提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提出了下步工作方案。

  张文良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虽然市政府已经开了协调会,但是各部门在相互推诿,致使他所反映的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市建设局和规划局为什么不依据建设部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和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来处理供热问题,而在枝节问题上相互扯皮。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瓦房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同样以上述理由进行答复。瓦房店市分管副市长马利民曾就此表态解决,但供暖问题拖了4年没能得到解决。

  临时锅炉房污染难控制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在瓦房店市临时供暖锅炉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在区域锅炉供热管网辐射范围内,供热单位有能力提供热源的,不得新建分散锅炉供热工程。记者在位于瓦房店市祝华工业园区祝丰街附近的祝华瑞银二期“星月湾”和西郊名铭城回迁小区看到,该两处小区均是采用临时锅炉房用燃煤锅炉供热,并未采用集体供暖的方式取暖。

  记者了解到,瑞银二期“星月湾”住宅小区2014年已经部分交工入住,而就在该小区不足400米之处就有鼎隆供热公司按规划建设的集中供热管网,记者在另一小区西郊名铭城回迁小区不足300米处也发现了鼎盛供热公司按规定已建设的管网,按国家建设部《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规定,此处两个小区都在其供热管网辐射范围内。

  “有供热管线为什么还要批临时锅炉房呢?”张文良说。

  记者还在该市阳春小区看到,就在小区居民楼不足10米处就有一供暖锅炉,烟囱耸立于居民楼前,而就在供暖锅炉处,整堆的黑煤漏天堆放,煤尘飞扬。

  小区居民陈先生反映,阳春小区锅炉房原是瓦轴生产备用锅炉,容量为50吨,后被裕丰供热公司收购后,在2013年在没有环保、建设、规划等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80吨锅炉,两炉相加变成了130吨,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环境,为此周边居民多次到市政府上访举报,小区居民赵女士说:“市政府主管领导到现场查看过,但违规扩建锅炉房仍然建成投入使用。大吨位锅炉房在小区中心,运煤车、铲车,整天轰鸣,锅炉没有除尘脱琉设施,黑烟滚滚,雾霾四散,几十米不见人,其噪音和粉尘污染,让人无法忍受,小区居民苦不堪言。”

  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处在2014年11月份已下发了处罚通知单。但周边居民反映,环保局只是送了罚单,但锅炉并没有停。

  有知情人还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目前类似于这样的小锅炉在瓦房店市还有将近百余台,给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污染,在无风天时百米不见人,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此数字记者在瓦房店市环保局采访时也得到了印证,瓦房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说,为了抑制小锅炉排污,他们也在加大力度,但有些现实问题不好解决,只能把治理小锅炉污染的力度放缓,响应辽宁省号召,争取在2017年清理到位。随后瓦房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又向记者出具了刚刚查处的瑞银置业和西郊名铭城环境监察通知书。

  采访中,该市业内有关人士也认为,瓦房店市应依据既有热源,划定供热范围,尽早采取就近并网供热,避免供热管网重复规划和供热资源浪费。同时,还应采取措施调整供热区片,整合供热资源,避免供热企业之间产生矛盾。他还说道:“供热管网的重复规划建设,直接导致了供热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造成了大气污染,还引发了供热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从而影响到各供热企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还在采访中了解到,自今年11月开始,辽宁省环保厅将重点推进各市对燃煤锅炉开展进一步排查,对超标排放的小锅炉加强管控,严查工业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对连续超标、恶意超标的,要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监测数据造假等适用行政拘留的相关责任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超标排污违法行为。

        来源:http://house.china.com.cn/zaozhuang/view/8133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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