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中国文化有这么一个观念——食物是生命之源,谁给我们东西吃就等于给了我们生命。谁给了我们生命?当然按现代科学的观点,是母亲给了我们生命,生育了我们。但是你要想想,比如一个小孩子,尚且在婴儿期,他能知道自己是谁生的吗?他不可能知道,他知道什么呢?他只知道谁给他吃的。而一般地说,孩子都是母亲用母乳来哺育的,谁给他奶吃他就认谁做母亲,这就叫“有奶便是娘”。其实历史上很多人都是和奶妈亲,包括历史上一些皇帝,都是跟奶妈亲,因为他是吃奶妈的奶长大的。中国很多地区把这个奶就叫做妈妈,吃奶就叫做“吃妈妈”,那是生命的源泉。所以凡是给了我们生命的源泉——包括我们肉体的生命,包括我们精神的生命——我们都称之为母亲,比如“母亲河”、“母校”、“祖国母亲”……都是生命的赋予者。
同样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共衣是一种很重很重的情分。因为中国人有一个观念,自己的衣服是不能随便给人穿的,尤其是女人。为什么呢?因为衣服是最贴身的,它已经构成我们“文明人”身体的一部分,做一个“文明人”不能赤身裸体的,必须要穿衣服,它代表我的身份,甚至代表我的性格、我的心理,它是我身体的代表。如果我把我的衣服给人穿,这叫做以身相许。《诗经》里面有一首诗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意思是说:谁说我们没有衣服穿,我跟你共一件战袍。同袍就是同胞啊,我们说骨肉同胞,海峡两岸骨肉同胞,那“胞”是什么?“胞”就是衣、胞衣,就是小孩子生下来外面的那个胞衣。所以同袍就是同胞,同衣就是同依,依靠的“依”。
我们看《红楼梦》里面有一个情节,就是晴雯因为王夫人讨厌她,说她长得像狐狸精,狐媚,肯定是勾引我们家哥儿了,撵出去,撵回家去。结果她又穷又苦又生病,不久于人世,奄奄一息,宝玉偷偷地去看她,两个人泪流满面。晴雯已经是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了,挣扎着在被子里面把自己贴身的内衣脱下来交给宝玉,宝玉接过来以后,立刻明白了晴雯的心思,把自己的外衣也脱了,把晴雯的内衣紧紧地穿在自己身上。晴雯说,这样一来我就死可瞑目了,要不然我真是枉担了一个虚名。所谓枉担的虚名是什么意思呢?是王夫人怀疑她跟宝玉两个人那个了,其实晴雯是清白的,她和宝玉两个没那个,跟宝玉那个的是袭人。但这样一来,我晴雯的内衣宝玉穿过了,就等于我晴雯和宝玉两个的身体已经贴在一起过了,那么我背这个罪名也不冤枉了。
你说,共一件衣服是多么重的情分啊?那么刘邦能够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韩信穿,韩信感恩戴德,永志不忘,不能背叛。这当然是中国文化中的心理通则,但是对于韩信来说还有一层特殊性,特殊在什么地方呢?就是韩信早年时挨过饿,挨过冻,是曾经没饭吃没衣服穿的人,遇到一个诸侯王,居然把自己的衣服给他穿,把自己的饭给他吃,韩信的这份感激简直是难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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