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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河北纪检委举报秦皇岛市卫生局不作为请求查实处理

作者:网络整理员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5-12-10 01:19

    以下是本人举证证明医院故意编写病史残害患者

 

    再次恭请秦皇岛卫生局调查编造患者病史残害患者并且依法处理

 

    患者刘铁柱2009年7月9日入住秦皇岛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做骨折固定物摘除手术,于7月10日进行手术,医生称手术还很顺利.

 

    手术后第二天本人感觉脚底外侧有些发空,发软,无力,当时没在意,住院医师查房发现患侧左脚有些歪,叮嘱说这个脚有点歪请家属给扳板,我同时还发现床单靠近骨盆处的床单有大量血迹,我也没在意.医生查房完毕后护士立马把这个床单换掉了,我也没在意,每天请家属扳变歪的脚,感觉左脚底外侧一直发空,发软,无力,因为刚手术完毕也没在意,大约过了10天我屈膝左侧卧的时候发现伤口里面有东西鼓起,医生查房反映,临床医生以瘢痕叠加为理由,本人认为不可能,再次向主治医生贾志刚主任反映,经放松检查,(不同意屈膝检查)被告知没有问题,可能是阔膜肌没长好,并且解释说阔膜肌象厚衣服布似的,坚持说没什么问题.本人坚持好几天向他们反映,屈膝左侧卧的时候发现伤口里面有东西鼓起和左脚底外侧有些发空,发软还有站起来患侧胯骨象要脱臼似的,经过贾志刚主任反复询问,最后回答怎么可能啊!为了让医院重视起来我向院长关克文反映,关院长来到病房还是让放松检查,我说屈膝左侧卧的时候发现伤口里面有东西鼓起,关院长说没事,本人连续好几天查房的时候反映,这期间住院医师给我检查了大腿的肌力和外展度,等功能检查,可能是临床医生为了避免纠纷,同意给做个B超检查,主治医生贾志刚示意没必要,最后临床大夫开了一个B超检查单,做完B超检临床大夫说没事,,做几天微波看看经过7天的微波治疗,并且不让我患腿活动,理由是小心再次骨折,我屈膝左侧卧的时候发现伤口里面有东西鼓起的东西逐渐消除了,请问是没问题吗?难道不是血肿吗?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为什么不积极处理问题,而是积极地掩盖,这就说里面有残害患者的黑幕,这也是医院不给复印遗嘱单的主要原因?

 

    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故意编造患者足内翻的病史,其中理由如下:

 

    1住院住志3:四肢-畸形一栏没有标注畸形,说明没有畸形病史.

 

    2"专科检查踝关节内翻畸形,感觉良好"。因为病史没有记载,其中专科检查更没有实验室检查,所以一定是后编造的。

 

    3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在治疗说明三当中:“刘铁柱自诉左足内翻是脑梗塞后遗证,而术前就存在的,第一次病历就记载的,”可是第一次病历并无记载,医院也没有拿出来证据,这就说明医院故意编造患者足内翻,其治疗说明谎称不存在复印病历不全的情况,最后被卫生局调查说明予以否定.间接证据如下:

 

    1,手术记录记载:“患者生命体征平稳,自行步入手术室,侧卧手术台”。说明没有足内翻病史。

 

    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在治疗说明当中,:“术后局部轻度肿胀,根本不红不肿,无血肿,不仅B超也没查出”请问为什么不给复印B超报告,不给复印B超报告,就是因为有血肿,做微波治疗,也是治疗血肿的。

 

    至于漏洞百出的治疗情况说明暂先不说,先说说:“骨折对位,对线良好,”那么请问:留2—3毫米的缝隙干吗?这是医院规定的?医院没拿出具体的标准。

 

    更恶劣的是医院隐匿能说明问题的病历,被卫生局避重就轻地认定复印病历不全,医院故意编造患者足内翻的病史残害患者,百般狡辩掩盖。医院在违法的前提下还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看起来医院真是法盲!

 

    以上问题请秦皇岛卫生局查实后处理

 

    刘铁柱

 

    电话15903330279

 

    2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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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卫生局 请求 查实 河北 举报 纪检委 秦皇岛市 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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