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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车宣布易鑫已就其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参加聆讯

作者:wjf12345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7-10-30 19:37

北京2017年10月30日电 /美通社/ -- 中国领先的汽车互联网企业易车控股有限公司(纽交所股票代码:BITA, 下文简称“易车”)今天宣布控股子公司易鑫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易鑫”),国内领先的互联网汽车零售交易平台,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联交所”)提交了主板上市申请,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于近期就此进行了聆讯。

易车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目前尚不能保证易鑫能否成功上市或将于何时上市。

 

易鑫的证券并未以及未来也不会按照修订版美国《1933年证券法》(下文简称“《证券法》”)或任何美国州证券法进行登记;在没有按照《证券法》登记或没有《证券法》和州证券法所允许的登记豁免的情况下,不能在美国地区进行发行或出售。

本公告不构成出售或游说邀约,在任何可能将此类发行、游说或出售视作非法行为的管辖地区内也不会进行发行、游说购买或出售这些证券。

安全港声明

本公告包含前瞻性陈述,即遵循《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U.S. 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 of 1995)中的“安全港”规定做出的陈述。前瞻性陈述的界定,包括“将要”、“预计”、“预期”、“未来”、“拟”、“计划”、“相信”、“估计”、“有信心”及其他类似陈述。此外,本公告中的公司未来业绩展望,管理层引述,以及易车的战略和运营计划,均包含前瞻性陈述。易车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定期报告、向股东提交的年度报告、新闻发布、以及管理人员、董事或雇员向第三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及口头陈述中,亦可能作出书面或口头的前瞻性陈述。所有并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包括有关易车的看法及预期的陈述,均属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内在风险及不确定性。诸多因素可导致易车的事实性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所包含的信息出现重大差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公司目标及战略;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有关中国汽车行业及互联网营销行业增长的预期;有关公司对服务与服务模式的市场需求及市场接纳度的预期;有关公司对提升品牌知名度的预期;有关公司维持并强化与主要客户、合作网站及媒体供应商关系的预期;与公司业务、中国汽车购买和保有相关的政府政策及法规;公司吸引及保留优秀雇员的能力;公司获取市场趋势及技术发展最新资讯的能力;所在行业在中国及全球的竞争情况;中国整体经济及业务状况;及公司有效保护自有知识产权与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能力。有关上述风险及其他风险的详细资料刊载于易车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其中包括易车于 20-F表格中发布的年报。除适用法律另有要求外,易车不承担任何义务就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事项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本公告及附件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为截至于本公告发布日期,除适用法律另有要求外,易车并无义务更新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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