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诸多政务、商务行为及相关的公文、合同等重要权益凭证和知识产权成果逐渐互联网化,电子数据在其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司法领域,《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已先后将电子数据列为法定的独立证据形式。
但是,区别于物理证,电子数据具有易灭无形、易改无痕、易被侵权、跨域跨区等痛点,在司法环节中,并不是所有电子数据都具有法律效力。对此,e签宝VP程亮表示,电子数据的法律有效性需要其满足实名认证、防篡改、防抵赖、机密性、时间客观公正等要求,而通过对电子证据进行有效的保全,可以成为正确解决各类网络与信息技术案件、预防及处理各类纠纷、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遏制网络犯罪与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关键。通过电子数据保全的方式实现互联网维权行为中的存证取证,为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供了保障。
通过加强与其他电子数据保全平台的合作,共同发布《电子数据保全行业公约》,也将推动电子数据保全的理论研究、行业规范和市场创新发展,加快规范互联网法治化发展进程,维护和平竞争、合理有序的电子证据市场市场环境。
作为第三方电子签名与电子数据存证专家,程亮在会议现场也分享了e签宝电子数据保全的新模式。e签宝通过联合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百度云、司法鉴定中心等权威机构打造了一条集时间戳、实名认证、意愿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数据存证、法律服务为一体的电子证据流程闭环。不仅可以通过e签宝平台可以形成电子证据,百度云与公证处等权威平台还将证据进行固化存证,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可以出具e签宝证据报告、权威公证处的公证书、司法鉴定报告等有法律效力的电子证据。
此次,以“促进我国互联网电子数据保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使命,八家企业联合发布并签署《电子数据保全行业公约》,预示着我国电子数据保全行业步入新的征程,通过行业各方的凝聚,共创电子数据保全行业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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