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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区城乡建委获悉,按照“干净、整洁、有序、亮化、美化”的总体要求,该部门正着力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楼宇灯饰工程建设,扮靓大足城市夜景。
据介绍,凡主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临街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建筑等,均纳入楼宇灯饰工程建设范围。目前,城区有开发楼盘68个,其中开发楼盘和灯饰同步全面完工的项目有19个;开发楼盘和灯饰同步施工,部分完工的项目12个;灯饰工程设计方案已报经市政部门审核通过,楼宇灯饰待实施的项目13个;未报灯饰方案,项目还在建设的楼盘17个;整个开发已全面完工,开发商已撤场走人,未实施灯饰工程的项目7个。
在全面清理摸排的基础上,大足区采取分类处置的办法,对灯饰工程已完工的开发楼盘,经调试合格后,接入市政路灯控制系统;对楼房外墙施工已结束,灯饰工程设计方案已报经市政部门审核通过未建设的项目,要求立即组织施工,确保在11月30日前亮灯;对于还未报灯饰方案,项目还在建设的楼盘,要求11月15日前向市政部门报送灯饰设计方案,待外立面施工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整个开发已全面完工,开发商已撤场走人,未实施灯饰工程的项目,如开发商在大足还有其它开发项目或有房产未销售的,要求立即补做灯饰工程。
区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楼宇灯饰建设过程中,大足区将进行严格执法。建立长效机制,今后新开工的房屋建筑是否同步建设楼宇灯饰工程,应先征求市政主管部门意见;凡应当建设楼宇灯饰工程的所有新建房屋建筑在方案设计阶段必须一并设计楼宇灯饰;楼宇灯饰方案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区规划委员会审定;开发企业不得随意调整方案,削减投资。楼宇灯饰工程完工后与市政绿化工程一并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G3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