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明确认可的EB-5保险 由全球保险巨头劳埃德鼎力承保
对于I-526保险,有的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有些疑惑,认为这样会使得EB-5投资不在风险之中。
事实上,早在2014年9月10日的美国移民局电话会议中,美国移民局官员明确表示:EB-5要求的风险是指投资人投资到EB-5有限合伙时产生的风险,而不是有限合伙再把资金投到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公司时产生的风险,所以虽然有限合伙不能给投资人提供还款保证,项目公司可以为有限合伙提供任何强度的还款保证,包括提供保险。也就是说,美国移民局允许并认可项目方为EB-5投资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还款低壓和保证,其中就包括保险。
其次,EB-5法规要求投资在风险之中发生在投资人成为绿卡持有者(有条件绿卡)以后,而不是在成为美国移民绿卡持有者之前,所以,美国移民局允许在I-526被拒或移民签证申请被拒时返还全部投资款,也允许通过I-526还款保险的方式保证还款。
在更早的2009年的美国移民局官方问答中,美国移民局明确表示,I-526还款保险是被认可的,只要它不构成“赎回协议或投资款返还保证”,对具体的保险要进行个案分析。兆龙移民提供的I-526还款保险,经过了美国最著名的几大EB-5律所和NES认证,完全符合美国移民局的要求。
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领富移居是拥有合法资质的移居机构,提供海外投资、移居、留学教育、海外房产投资、海外安家等业务咨询与办理。领富移居拥有权威的投资咨询专家团队,实地考查评估,带来安全可靠的优质项目;专业化的文案团队,为客户的移居办理提供专属的移居方案,欢迎新老顾客前来咨询了解。
(G3商讯)
关键词: